中澳管理项目于2004 年9月启动,项目管理和实施应遵循两国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及章程。该项目为中国政府通过在管理方面的提高来实现如下拟定的优先领域发展:
•确保实施的政策应有利于贫困人口;
•改善法律和经济领域的透明度和诚信体制;
•推动财政改革,包括县乡财政财权和事权改革;
•消除贸易壁垒,包括国际、区域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壁垒,以赋予贫困人口更多权力;
•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
•促进并巩固和谐社会的建立,其中包括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的合作。
根据该项目灵活性的特点,就如上拟定的优先领域将结合中国的发展战略作相应的调整。
中澳管理项目目的也包括推动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共同利益领域进行战略接触,鼓励一些关键组织之间开展政策对话,如:中央党校、中国领导人才测评中心、财政部以及项目本身的两个中方合作伙伴主管机构和执行管理机构: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澳管理项目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通过小项目基金的方式为中澳双方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优先治理议题的进展。它的特点是:小项目资金不超过25万澳元,执行时间限制在一年,申请的课题应符合项目优先领域;
第二部分:为具体政策创新活动及实施提供支持;
第三部分:为澳发署和商务部管理的澳大利亚发展奖学金项目提供行政支持。
简述“中澳管理项目”的伙伴关系
中澳管理项目的管理机制—伙伴关系是本项目的管理原则,它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它在项目目标、管理模式、项目实施等诸多方面得以充分体现。简要阐述如下:
一、管理模式
项目决策机构:项目章程理事会为“中澳管理项目”的决策机构,它由四方合作伙伴构成—即:澳发署、中国商务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哈索联合国际咨询公司。“中澳管理项目”的重点领域由四方合作伙伴共同协商决定。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小组”是项目的管理机构,它也由四方合作伙伴构成—即:由澳发署、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哈索联合国际咨询公司各派一名代表组成。项目管理小组共同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活动的确定和实施达到事先制订的绩效标准。
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中澳双方项目执行机构人员联合构成。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制定年度预算和计划等,并参与项目活动的筛选和确定工作。
咨询和质量保证组:由中澳双方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负责为“中澳管理项目”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等提供咨询,对项目活动的实施质量以及澳大利亚承包商的绩效做出评估。
二、项目管理原则
在“中澳管理项目”设计框架中明确规定:合作伙伴关系是“中澳管理项目”的管理原则。该机制是在澳大利亚和中国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之间形成伙伴关系,并联合开展项目活动。在此基础上,适当地引入地方公民社会组织参与活动。
三、项目实施
潜在的合作伙伴需要中澳管理项目支持,保证高效地利用来自“中澳管理项目”的资源是至关重要的。这意味着这些资源应该用于支持那些能够对治理和减贫领域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活动。建立和保持中澳政府机构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形成长期互利的合作与协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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