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监理是监督管理,更应该是服务

发布时间:2019-09-05


笔者就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监理的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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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监理工作内容

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缺乏对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监理内容、深度和责任界定的相关规定。

从EPC工程总承包实践来看,对设计监理单独进行招标的项目(比如上文中的C总承包项目),设计监理合同中会对设计监理的工作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一起招标的总承包项目,有的合同对设计监理工作内容有明确的规定,比如B总承包项目;有的合同没有对设计监理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比如A总承包项目。

以下是某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图审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图审查(部分抽查,但需设计监理盖章)。

2、设计变更管理与审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变更报告审查,参与需要发包人审核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查。

3、科研试验管理及成果审查。包括科研试验大纲审查、中间成果讨论、最终成果审查验收等。

4、设计计划管理和投资控制。审查勘测设计工作大纲,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及每月设计成果供应计划,主持设计月例会,参加设计工作半年会、年会。

5、现场安全技术巡视。根据施工进展及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工程区自然边坡、工程边坡、地下洞室、建设管理区周边环境等进行巡视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其他。包括设备招标文件审查、参加设计联络会、参加各类验收会、组织或参与各类技术讨论会咨询审查会、对设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等。

02

设计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设计位于项目的前端,决定了整个项目75%~85%的工程造价,是EPC总承包项目的龙头。EPC总承包项目靠控制前端的设计,通过限额设计、设计可施工化和设计优化来控制工程的投资,甚至实现项目的利润。

EPC项目设计监理的工作是监督、控制和管理EPC总承包龙头设计。这就注定了EPC设计监理与EPC总承包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再加上某些总承包项目设计监理缺乏经验、能力,设计监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1、施工图审查问题

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在EPC模式中,设计监理的一项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施工图审查。由于某些EPC 项目的监理没有设计资质、设计能力、设计经验,在施工图审查中就会出现不少的问题,导致施工图供应反复修改、提供不及时,从而影响现场工程进度。

A总承包项目施工图审查的问题主要为:

(1)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有一点不一致就视为变更,图纸审查不通过。

(2)设计监理对细部结构提意见,设计人员提供计算说明并与设计监理沟通了,没有得到通过;总承包设计单位书面进行回复,设计监理仍坚持意见,图纸审查不通过。

(3)施工图与现场有一点变更或者不一致就要求重新出蓝图,设计单位表示对于小变更出个设计变更通知,竣工图上再把变更表达到蓝图即可,设计监理单位坚持立即出蓝图,有时会不允许施工。

2、设计变更管理问题

平行发包模式中,一般设计变更都是设计单位拟发设计变更通知,报送业主。业主同意以后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或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当前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由业主报送原审批单位组织审查。

在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单位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体,有些设计监理单位就会形成思维定势“总承包的设计变更就是要搞钱”。因此总承包单位中设计地位,设计权威,大打折扣。

A总承包项目中,一般设计变更要编制变更报告,监理、业主审核通过以后,报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A总承包项目设计变更中,还出现了设计变更基准不一致的情况,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有时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基准,有时以施工蓝图为基准。

由于一般设计变更就需要编制设计变更报告,EPC总承包设计监理审核设计变更基准又不确定,总承包设计人员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编制变更报告,需要和业主、监理单位沟通解释,有时还需要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解释。设计变更管理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流程比较繁琐,审批周期较长。

3、现场技术问题处理问题

工程很多技术问题的处理主要依赖工程经验,难以定量计算分析判断,业主、监理与总承包方所处立场和工程经历不同,对技术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分歧。

在总价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技术方案在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工程投资、施工便利需要平衡时,一般会在不违背合同的条件下,会根据规程规范的较低要求和自身偏于先进的经验来选择技术方案。

但是监理人从工程后期运行、耐久性、美观和造价等考虑,就会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此时,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就会有分歧,较难达成一致。

A总承包项目中,大坝上游条料石施工是当地第一次采用,关于施工标准问题,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单位意见不一。

总承包设计从条料石尺寸有偏差(±2mm),条料石施工的工具(钢筋)勾为1.3cm和后期水位较高冬季冻胀考虑,为保证后期运行安全、方便施工和美观,条料石之间要留2cm的缝。设计监理认为,条料石之间应该不留缝。业主认为条料石之间要留1.5cm的缝,同时要在缝间填塞细石粒。由于各方意见不一,条料石停工2个月。

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后,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条料石之间留2cm的缝,缝间填塞细石粒,工程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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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监理的建议

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需要对总承包的设计进行监督和管理,更需要为总承包的设计创造条件,让总承包的设计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真正发挥出龙头作用来。

1、只有真正懂得,才能正确作为

从笔者的上期文章和本期文章分析,要做好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设计监理单位需要有设计资质,有设计能力、设计经验,懂得设计流程和相应的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监理单位的资质水平和工程业绩应不低于总承包商设计单位。只有真正懂得,才能正确作为。

2、只有高额收入,才会吸引牛人

当前,EPC设计监理的取费较低,设计监理单位无法投入高层次和充足的设计管理人员,设计监理的作用无法得到正常发挥。设计监理实践20年,一直未大范围推广实施,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受费用限制。

只有建立合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取费,才会吸引设计企业投入高素质、充足数量的设计监理人才。

3、给予适当权限,约定分担机制

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总承包方技术方案在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工程投资、施工便利需要平衡时,一般会在不违背合同的条件下,会根据规程规范的较低要求和自身成熟的经验来选择技术方案。

在监理合同里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机制,明确设计监理对技术方案选择的权限,并在合同中预列一定的处理费用,方便设计监理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同时,对超出预期的投资增加制定发包人和总承包房风险共担机制。

2019年1月《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四十四条 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有关人士惊呼“工程监理要取消了?”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吴慧娟预测:我国的建设组织模式将重构为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三足鼎立。全过程咨询或者是监理单位发展的方向。

在总包之声平台上,有一个朋友对于EPC模式监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EPC条件下,原则上是不需要监理的!现行过渡期,监理企业有三个出路,一是提升能力联合团队做业主的助手,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受聘于EPC总包商,协助其进行质量安全现场管控;三是竞标获得城市某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让政府来买单!”

EPC工程总承包的监理该何去何从,这或许需要更多的实践,国家才会做出的决定和安排。

笔者认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是设计、施工的统一体,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因此不管以后是EPC总承包监理还是全过程咨询方,对总承包方是监督和管理,更应该多一份信任,多一份服务,支持、帮助总承包方把总承包优势发挥出来。

作者|黎宝贵

来源|总包之声(ID:HomeOf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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