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对象:政府、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课程要点: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承担“1+X”的任务,“1”就是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总咨询师承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X”就是各项专业服务,总咨询师就是各专项服务的法律责任主体。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养与行业发展适应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