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常见采购方式及注意要点

发布时间:2022-08-20


01

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分类

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一般分为项目采购运营采购。其中,项目采购指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对项目进行采购的活动。包括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技术改造项目采购、生产设备设施采购、生产维护项目采购等;运营采购指为实现运营管理目标、维持日常经营活动实施的重复性采购活动,包括原材料物资采购、零件部件模块或总成采购、咨询服务采购、劳务服务采购、企业产品和运行维护服务采购、物流和仓储服务采购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运营采购都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而项目采购则需要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判定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02

国有企业采购方式的原则性规定

国家财政部2001年4月28日发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第十八条对国有企业采购做了原则性规定,即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一般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执行;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执行;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可以按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执行;其他非招标采购活动以及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活动均可以按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执行。

 

03

国有企业常见采购方式解析

序号

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

基本程序

注意事项

1

公开招标

1.采购需求明确;

2.采购标的具有竞争条件;

3.采购时间允许;

4.采购成本合理。

1.发布招标公告

2.发售招标文件

3.抽取评审专家

4.开标

5.资格审查

6.评审

7.确定中标人

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从第二阶段开始应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程序相同。

2、招标失败的,经企业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或依企业制度规定,采购人可直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3、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

邀请招标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1.确定邀请供应商备选名单

2.随机抽取三家以上供应商并发出投标邀请书

3.抽取评审专家

4.开标

5.资格审查

6.评审

7.确定中标人

1、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

询价

采购需求明确、规格型号统一、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或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的采购。其中,允许一次报价的采购应为非单独给采购人私人定制或提供,且已有固定市场的价值不高、频次不多的货物采购;允许多次报价的采购中也包括为企业定制的具有竞争条件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1.成立询价小组。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3.询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可行的范围内向尽可能多的供应商通过竞价的方式采购相对低价值的采购项目。

2.响应供应商宜不少3家,在没有超过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只收到一份或两份报价,不能视为采购无效。

3.允许多次报价的项目,可参照示范法规定的电子逆向拍卖方式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4.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

竞争性谈判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1.成立谈判小组。

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

1.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谈判结束后,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一般不少于3家,只有在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时可以为2家。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一般不少于3家,只有在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时可以为2家。

5

竞争性磋商

1.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成立磋商小组。

2.制定磋商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 供应商数量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两家。其他情况不得少于3家。

6

单一来源直接采购

1.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

示例:同一产品项目由于生产计划调整需要追加采购同种物资的跟踪采购;生产过程中无法保障对企业正常供应的求援、短缺物资采购。

2.生产经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采用其他方式且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采购。

3.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

示例:为满足特定软件的升级维护服务须向原开发服务商采购的项目。

4.向某供应商采购符合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或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采购。

示例: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采购项目:为振兴国内制造业或提高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等国家政策需要的项目。

5.采购金额小,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采购项目。

1.发出采购订单或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2.组建采购小组。

3.进行采购协商。

4.确定成交协议。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还要在采购前根据企业内部制度程序提前申报,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执行。

 

国有企业,采购,供应商,项目,招标,1.,2.,确定,方式,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