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建设管理|中华建设

作者:饶立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用人制度和经营模式一直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改革制度和模式,为的是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项目经理的自身价值,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更好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目标。本文以地方国企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管理为切入点,探讨了国企建筑公司内部承包管理的方式和成效。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中标的工程项目或建筑施工企业自投自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给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下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某国有集团公司下属建筑施工企业中标的工程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自投自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内部承包。

根据项目业主、开发主体的不同分为集团内项目和集团外项目。集团内项目是指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发包的项目,以及集团公司下属建筑施工企业开发中标的工程项目;集团外项目是指项目经理开发的集团公司下属建筑施工企业中标的工程项目。

 

01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的内容

项目经理承包采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方式,项目经理承包的项目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及项目人力、材料、机具、技术、资金、合同、现场、验收、移交、保修、结算、工程款收支管理等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全过程监控管理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标、签订合同、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结算审计、资料归档、工程款回收、工程款支付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筑施工企业全过程监控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资金、职业健康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拓展部具体负责对项目经理的聘用管理、集团外项目备案及内部竞标等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项目经理内部承包,不改变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法定责任和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的合同责任。

 

02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是直接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人,是受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是实现单位工程项目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的直接责任人,是建筑施工企业面向市场、面对业主、服务用户的岗位责任人。

开发集团外项目需要进入项目经理正式库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按照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报送拟开发项目的信息,经建筑施工企业审查合格后,办理项目经理正式入库手续。内部承包保证金按照拟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拟开发集团外项目未中标的,在招标结束后办理项目经理解聘手续,扣除建筑施工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工资报酬等开发成本费用后,无息退还项目经理缴纳的保证金。

 

03内部承包管理

集团内项目的内部承包,应当优先采用集团内项目与集团外项目匹配方式,根据项目经理已开发集团外项目的规模大小排名来匹配相应规模的集团内项目。

项目经理开发的集团外项目匹配集团内项目的项目规模起点为400万元。项目经理开发的集团外项目的规模不分项目类别,可以累加。集团内项目的匹配不分工程项目类别。项目经理开发的本地区项目,按照中标价 1∶1的比例匹配集团内项目;项目经理开发的本地区以外项目,按照中标价1∶2的比例匹配集团内项目。如果集团内匹配的项目规模大于前述规定比例计算的应当匹配项目规模,其差额由项目经理承诺在集团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开发其他工程项目补足;如果集团内匹配的项目规模小于前述规定比例计算的。      

集团内项目与集团外项目匹配时,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匹配给不同的项目经理。

集团内项目与集团外项目匹配的竞标程序:

(1)已经开发集团外项目的项目经理自愿报名;

(2)缴纳竞标保证金,保证金按照项目预算价的 1%确定,但最高不得高于50万元,保证金用现金方式缴纳,并提供同类别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已报名的项目经理的已开发集团外项目的规模从大到小依次排名,并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期3天;

(4)公示结束后2日内,建筑施工企业按公示确定排名第一的项目经理为内部承包的中标人;如排名在前的项目经理放弃中标,依次确定排名在后的项目经理为中标人。

集团内项目无项目经理与已开发的集团外项目进行匹配的,原则上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经营,不实行项目经理内部承包。

项目经理自行开发的集团外项目,如建筑施工企业中标该项目,由开发报备的项目经理内部承包该项目。集团内项目采用集团外项目匹配竞标的,按照下列

工程类别核定项目利润指标:

(1)房屋建筑工程为中标价的3%;

(2)装饰工程、市政工程项目为中标价的4%;

(3)公路、水利、安装、电力等除上列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工程项目,为中标价的5%。

在匹配的集团内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未按照承诺开发集团外项目补足规模差额的,对差额部分的集团内项目的利润指标按照前款规定利润指标的2倍核定。

项目经理开发的集团外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下列标准向项目经理核定利润指标:

(1)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低于1000万的,按照2%收取固定利润;

(2)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低于 5000万的,按照1.5%收取固定利润;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金额在5000万(含)以上的,按照1%收取固定利润。

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固定利润按工程进度款同步扣收。项目经理内部竞标中标后,具体负责项目投标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相关资源并协助配合编制投标文件等工作,并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招投标费用。

 

04承包项目的项目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及项目人力、材料、机具、技术、资金、合同、现场、验收、移交、保修、结算、工程款收支等全过程管控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每个工程项目至少安排1名具有建筑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驻场对承包项目的全过程监控管理。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履约期限从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投标起至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清算完毕、竣工资料交回以及所有因本工程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完结为止。

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资格条件,项目部其他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部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相关费用列入项目经理的承包项目成本。项目部人员配置方案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要求和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并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备案后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应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变动。项目部人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履行岗位职责,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材料采购、资金运转等工作承担管控责任。项目部人员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保费用等费用列入项目经理的承包项目成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撤销时,项目经理应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部提出申请,并上报项目收尾方案,确保清欠、质量缺陷修复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政策,遵守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肢解分包。必须维护建筑施工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范、标准,严格履行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的义务,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施工,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建筑企业对材料采购或设备、机械租赁有供应链管理要求的,应当符合供应链管理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签订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合同价格不得超过内部竞标时的中标价和建筑施工企业对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成本核算,并约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再支付合同价款。建筑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与分包单位、供应商、项目经理和担保人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将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建筑施工企业付款义务转让给项目经理和担保人,分包单位或供应商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项目经理和担保人。

项目施工中的法律纠纷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如项目经理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服务合同经建筑施工企业审核批准后,由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费列入项目经理的承包成本。工程项目涉及缴纳的税费由建筑施工企业单独核算、统一缴纳,列入项目经理承包项目成本,项目经理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税费缴纳,优先从其取得的工程款中扣除。如因工程项目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费申报缴纳、未取得合法合规票据,导致项目产生罚款、滞纳金、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工程项目与项目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的税企纠纷,由项目经理自行解决。应严格遵守国家会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会计账簿,核算工程成本,定期向建筑施工企业报送会计报表。

 

05项目经理的考核与评价

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约定和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项目经理的履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内部承包项目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经理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项目经理进行综合结算。

项目经理提供的综合成本超过《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指标的,超过部分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项目经理提供的综合成本低于《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指标的,其差额为项目经理的承包收益。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最终考核。主要考核建筑施工企业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履约情况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对项目经理的月度考核由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经理的最终考核由建筑施工企业市场拓展部负责。

 

06承包项目的项目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部及其他部门负责对项目经理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经理应当支持、配合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监督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经理正式库中的人员做退库处理,对已经任命为具体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可以解除聘任,三年之内不接受入库申请,并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约定追究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在资质、业绩、奖惩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入库的;

(2)严重拖延工期,建筑施工企业面临重大违约风险的;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经理本人或因项目经理的行为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理、处罚的;

(5)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7)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或社会稳定事件,严重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声誉的;

(8)因经营管理不善引发诉讼、仲裁案件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责任,或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成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无故放弃内部竞标中标人资格或拒签《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

(10)将承包的项目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1)经营管理混乱,阶段性考核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经营管理风险,经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到位的;

(12)严重违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和要求,不服从和接受集团及建筑施工企业各职能部门监管,经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到位的;

(13)擅自刻制建筑施工企业各类图章,擅自以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的;

(14)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保密规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商业秘密泄密失密的;

(15)不宜继续担任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项目经理因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或因第三方的索赔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包括各种费用和罚款),建筑施工企业有权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的担保人追偿。

 

内容来源《建设管理|中华建设》作者: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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