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融资项目如何开展资金谋划?资金申报要点全面解读!(中)

发布时间:2025-05-06

来源:高登咨询

作者:lk


2025年各地精准对接政策导向,聚焦“两重两新”重点领域,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三位一体”资金保障机制,形成“谋划储备-申报争取-建设实施”全周期管理闭环。

上期小编给大家介绍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三者的简要介绍与区别协同,以及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申报要点。今天,小编将分享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填报国债的申报要点。

01

中央预算内资金

1、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流程

(1)项目储备

项目单位可积极争取纳入各省市发改委项目储备库,通过准备充分的申报材料、加强与发改委的沟通与联系、提升项目竞争力以及持续跟进与反馈等举措,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①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产业优势,明确项目方向和目标。

②推动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

③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储备申请,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

(2)项目申报

线上:拟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线下:项目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2、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要求

(1)资金申请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月3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的通知》,通知中规范编制格式,并要求编写内容应当参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有关规定达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

新版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要求:

①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的基本情况

③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④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说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办理情况,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条件保障和落实情况,对于无需办理的手续,资金申请报告中应有相应主管部门不需要办理的情况说明

⑤项目总投资构成和资金筹措方案

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的承诺,对项目不重复申请其他中央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说明

⑦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通知等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⑧附件材料

(2)项目绩效目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核投资计划时,应当确定投资计划的绩效目标,并与投资计划同步下达给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中央单位。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中央单位在分解、转发投资计划时,应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

对于分解转发的本级投资计划,应将绩效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表应在填写阶段注意以下事项:

与项目实施内容及预期达成的目标高度相关;

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性强和时限性;

尽量量化,通过具体数值或比例反映项目绩效情况,对于无法量化的指标,可以采用定性描述,但应确保具有可衡量性等。

02

超长期特别国债

1、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①投资金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两新”项目固定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国产设备应用比例不低于80%;

②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2年为宜);

③资金保障:资金来源(包括补贴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能覆盖项目总投资,提供证明材料(银行授信、银行账户余额证明等);

④建设进度:原则上工程进度不超过80%,已完工不得申报;

⑤审批材料:要求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前完成项目各项审批手续

⑥其他要求: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项目符合“两重”、“两新”及其他支持领域,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此前已获得中央财政和国家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2)申报时间

申报前建议与属地主管部门沟通,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可开始准备线上线下同步申报。

预计2025年首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正式提交材料时间为第一季度第二批及后续申报为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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